为进一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规范资金运作,近日,福建轻纺财务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资金集中管理的通知》,对资金集中管理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求各权属企业严格按照《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闽轻财〔2015〕54号),切实做好资金集中管理;二是各权属企业要规范现金收支;三是各权属企业要合理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四是各权属企业不得将资金沉淀、闲置于非资金结算中心的其他银行账户;五是资金集中管理纳入权属单位年度管理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