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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轻纺党组开展2017年上半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7-08-15     浏览量:4186

为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根据省国资委《省国资系统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福建轻纺结合企业实际,经过各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讨、党组会讨论,于7月上旬出台《中共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暂行办法》。

7月下旬至8月上旬,福建轻纺党组成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组,督查组组长由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潘士颖担任,下设两个督查小组,由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部、审计室、人事部、监察室及权属二级企业有关人员组成,对本部及15家权属二级企业2017年上半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全覆盖专项督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能够较好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初步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政治环境,但依然有部分企业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业务接待管控不够到位、通讯费开支把关不够严格、差旅费支出不够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将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进一步梳理,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个性问题个别处理,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举一反三,在系统内进行廉政风险点全面排查,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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