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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轻安大厦16A3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9     浏览量:733

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轻安大厦16A3房屋招租公告

 

我司名下产权轻安大厦16A3房屋拟自行组织公开竞价招租。现对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方,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轻安大厦位于福州市华林路211号,该房屋为钢混结构,总楼层共16层。本次拟招租房屋为轻安大厦第16层A3房屋,建筑面积为89㎡。

二、租赁用途:办公。

三、租赁底价:45/㎡起。

四、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2年。自出租方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算。租金按月支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三日内即付清首次月租金,后续租赁期间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

五、装修免租期及装修保证金:

本次租赁不设置装修免租期。

六、竞租方式:密封式报价,价高者中选。每一份竞价书只能有一个独立报价主体,报价低于租赁底价的,报价无效。只有一个符合竞价条件的报价主体,且报价不低于竞价底价的,即可中选。

七、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500元整。

竞租方应于招租报名时间截止之日前(到账时间)将上述竞价保证金汇入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上述竞价保证金转为房屋租金;未中标的,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竞价保证金。

 名: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号:351008050018010069179

八、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

租赁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度1个月租金。出租方承担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须由出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其他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九、合同签署:竞租方应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十、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方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

程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情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意向竞租方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的,即视为该意向竞租方对标的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十一、竞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个人身份的为具有福州户籍或持有福州市居住证的自然人,单位身份的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

2.与我司《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内的租金未支付完毕的不能报名参加竞标。原承租方有意愿续租的,必须参与竞价承租,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应严格履行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2.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租金。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租金的1‰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房产。

3.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承租方对租赁房产的装修事宜,应按《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4.合同履约保证金为该租赁标的首年度的1个月租金,签约之日交纳,待租期届满由出租方验收房屋及原有固定设施无改变或损坏,并已结清所有各项费用且无违约事由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5.竞租方参与竞价的,视为竞租方知悉并同意本房屋附属部位未取得产权登记的事实,中标后不得以该附属部位的上述事实为由解除合同。

十三、公告期限:2025年3月19 —2025年 4月9日。

十四、招租报名时间:2025年4月9日下午5时止。

十五、招租比选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进行比选,价高者中选。

十六、联系电话及地址:0591-87830750; 联系人:姚先生。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11号轻安大厦十三层。

 

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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