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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SB003 青山纸业碱回收分厂碱液在线分析仪采购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6-01-02     浏览量:61

1.项目名称:青山纸业碱回收分厂碱液在线分析仪采购

2.项目内容及要求:

2.1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

数量

碱液在线分析仪

1台套

本项目要求适用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碱回收分厂碱液在线分析仪。投标方包括此次项目所需设备(含配套阀门、过滤器等)采购、勘察、设计、现场指导设备安装就位、管道连接、电气连接、信号连接、培训、验收等工作,投标方需招标方提供的材料规格及环境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未注明的材料视为由中标方提供。

2.2技术要求:

2.2.1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2.2.2所有投标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实际运用情况,可在2026年1月9日前到实地勘察及技术交流,了解现场环境及实际内容等。未参加踏勘的,视为已了解设备运用现场全部情况,认可招标方全部设备技术要求。

3.交货时间及地点:

3.1交货时间:投标方注明项目交货期、调试期。

3.2交货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青山纸业指定区域内。

4.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方应是独立法人资格,有资质和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或国际企业。

4.2如非设备制造生产厂商,须提交制造厂商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厂商业绩可视为投标方业绩)。

4.3投标人如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流入黑名单,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方应提供声明函)。

5.中标方职责

5.1中标方提供的应为制造厂原装、全新的产品,安装、调试中的交通、食宿、安全责任等均由中标方负责。

5.2中标方对其所供标的物的质量、性能和运行可靠性负责。

5.3中标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凡设备到招标方之前所产生的意外损失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车辆、人员进入招标方工作区域应遵守招标方安全规章制度,因中标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5.4中标方需要招标方配合的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

5.5中标方在交付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招标方设备的安全,若中标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中标方应负责赔偿损失。中标方安全责任自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

5.6按《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违约责任

6.1签订合同后,中标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能将设备交付招标方使用的,延期每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给招标方逾期违约金,累计违约金如果超过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项目合同,剩余款项将不予支付,并有权向中标方追溯相关损失。

6.2若中标方到货后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的要求,或实际提供的服务与投标承诺严重不符,招标方有权行使以下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没收履约保证金;要求中标方退还投标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中标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上述责任不免除中标方继续履行其他法定或约定义务。

6.3中标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应向招标方支付相当于货物金额3倍违约金。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其它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7.质量保证

7.1为设备验收合格后12个月(投标方可承诺更长质保期)。

7.2投标方必须为本系统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服务内容应体现定期进行必要的回访和技术指导、技术支持等相关措施,按照项目特点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确定专门的维保技术服务人员,确保联系及沟通顺畅,确保故障保修响应。

7.3质量保证期内非招标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中标方负责无偿返修,中标方未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返修,招标方有权选择其它供应商进行返修,返修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8.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不得偏离,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设备验收合格后,招标方财务部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45天支付设备含税总价的90%(银行承兑汇票),质保金为设备总价的10%,在质保期(报价方承诺最长质保期)满后二十天付清(银行承兑汇票)。质保金不计利息,人民币报价和结算,投标方须开具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

9.验收条款

9.1设备到厂先进行到货验收后再安装调试。系统建设全部完成进行试运行,稳定试运行60天后进行项目验收;由中标方向招标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招标方根据合同约定和国家的相关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如果无整改意见或中标方按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9.2项目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项目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

10.知识产权:

如果招标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中标方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应以招标方名义并在招标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中标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招标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中标方承担。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8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1.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1.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40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2.报价规定

12.1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12.2报价为含13%增值税价格,以一票制方式结算。

13.评标办法

13.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经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13.2评分项目:

序号

评议内容

分值

评议办法

1

投标评审价

50分

F=50-(A- AD)÷(AG- AD)×6

其中:F为投标评审价分;

A 为投标评审价;

AG为最高投标评审价;

AD为最低投标评审价;

2

技术评审

40

1. 设备的主要结构、材料配置:5分

2. 设备的测量精度:10分;

3. 设备的技术先进性的程度:5分;

4. 技术参数、性能水平:5分;

5. 制造质量控制、检验实力:5分;

6. 已纳入国家和省级三首目录《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2分;投标方需提供相关目录文件并盖章;

7. 备件、耗材:5分;根据投标人的提供情况进行打分;

8. 交货期:3分;本项目最长供货期不得高于30个周,以周为计量单位供货期,根据投标人的供货期承诺情况,按下列公式计分: B=3-(D- Dmin)÷(Dmax- Dmin)×3 备注:(1)B为供货期响应程度得分,D为投标人供货期承诺,Dmin为所有投标人承诺中的最短供货期,Dmax为所有投标人承诺中的最长供货期。 (2)计算过程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

业绩及售后服务

10

1. 类似业绩:3分;以近年以来投标人承接过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为准,1分/份,封顶3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2. 质保服务:4分;质保期1年为0分,每增加6个月加1分,满分4分;

3. 售后服务:3分;根据投标人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

注:评分时分值保留二位小数,若有二位及以上并列最高分时,将由投标评审价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14.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4.1开标时间、地点:2026年1月910:0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公开开标。

14.2参与方式:(以下三种参与方式投标人可任选一种)

14.2.1现场:参与现场投标的,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

14.2.2邮寄: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应于开标之前寄达,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开标之前为确保寄达,应事先与我司招标办确认。(邮寄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单位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收件人:俞炳辉,联系电话:0598-5658595,招标人拒绝接受邮寄到其他收件人的邮件。)

14.2.3网络:在大企采购工作台https://work.daqihui.com上参与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后扫描上传至大企采购工作台,投标保证金凭证、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别扫描上传。

15.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缴交投标保证金50000元。

15.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15.2.1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404049409001000160。公对公转账,汇款人须注明参与的招标编号)。

15.2.2投标保证金函;若本公司与投标人尚有已结未付货款(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中转扣,但应在开标前得到本公司财务的确认。投标保证金函格式见附件2。

15.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的将在一星期内退还;以已结未付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已结未付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5.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无息退还,以已结未付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已结未付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如中标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中标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5.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5.6.2成为中标人后5日内,因中标方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

15.6.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临时增加对我司不利的条款或减免中标方在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

15.6.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6.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16.1投标文件分成四部分,每部分应分开密封装订:第一部分为投标保证金凭证,第二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三部分为技术文件,第四部分为商务文件。

16.1.1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电汇回单或投标保证金函。

16.1.2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人资料,包括: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第4“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c.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d.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等等。

16.1.3技术文件编制一式二份,包括:a.技术方案(包括第13.2条技术评审打分项的响应材料)b.交货期、质量承诺、质保承诺;c.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方面的文件,等等。

16.1.4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一份,包括:a.投标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b.商务偏离表(如付款方式等,未说明即默认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等等。

16.2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7.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18.发布招标公告及结果公示媒体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www.qingshanpaper.com、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www.fjqfkg.com、大企采购工作台https://work.daqihui.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16.联系方式

招标办公室:俞炳辉0598-5658595

技术联系人:吴锦明 13860570115

商务联系人:李喻15960958159

 

附件1:技术要求

附件2:投标保证金函(格式)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2:投标保证金函(格式)

 

投标保证金函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参与投标                                              项目(招标编号:       ),在贵司尚有已结未付款项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现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从已结未付款项中转扣,具体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2、转抵款项形式:□已结未付货款     □到期未退保证金。

3、我司若中标,同意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我司若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同意招标人按相关规定执行,我司对此无任何异议。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投标人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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